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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诺展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高端智能石墨烯电热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诺展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14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浙江诺展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高端智能石墨烯电热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公示

兹有浙江诺展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高端智能石墨烯电热毯建设项目拟建于崇福镇崇福经济区杭福路106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套高端智能石墨烯电热毯建设项目

(2)工程性质:改建

(3)建设单位:浙江诺展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崇福镇崇福经济区杭福路1069

(5)项目投资:总投资10060万元

(6)生产制度及定员:本项目技改后公司新增劳动定员50人。织造车间采用三班制,面料后整理及智能石墨烯电热毯生产组装车间采用两班制,每班制8h,年工作日300天。

(7)建设内容:项目拟拆除现有老旧厂房 3866.26平方米,新建厂房和连廊30390.09平方米,建设完成后全厂容积率2.6。计划购置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ERPOA 及财务软件)1套、智能配件焊接组装机器人2台、品牌机器人手臂及辅件2套、智能仓储系统1套、电脑高速缝纫机10台、智能经编机6台、电脑裁切机 2台、打卷机2台、整经机2台、智控环保涂层机1台、数码印纸机1台、数码印布机1台、空压机1台、智能石墨烯电毯组装平台1套、电热毯质检仪2台、屋顶光伏发电系统1套、废气处理装置1套等生产及辅助设施,最终形成年产10万套高端智能石墨烯电热毯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地表水环境:保护周围内河水体水质,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

(2)地下水环境:保护项目为所在地附近20km2地下水环境,保护级别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的Ⅲ类。

(3)环境空气:环境空气敏感目标主要为项目2.5km范围内的敏感点,主要为联丰村、上莫村、新益村、星火村、茅桥埭村、城郊村、李家坝村、钱家埭村、中夫村、华光村、景卫村、建胜村、中山社区等,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4)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企业厂界周围200米范围的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护级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

(5)土壤环境保护目标:保护项目场界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土壤环境,其中建设用地保护级别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及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所在区域植被、土壤、水保等生态环境。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水性涂层废气、印纸废气、印花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及恶臭。

经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相应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显示,项目在正常排放工况下,污染物排放浓度相对较低,各预测点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项目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气污染物浓度有所增加,但各预测点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企业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有效减少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地表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气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经厂区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由桐乡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崇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外通过桐乡市污水排江工程外排至钱塘江。因此,企业废水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地下水

本项目营运期对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污水管线、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贮存场,主要污染物为废水与固体废物。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本项目的废水收集、输送、处理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防泄漏措施,则本项目营运期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3)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设备等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表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在危废的转移过程中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 土壤

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好废水的收集、输送以及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做好各类设施及地面的防腐、防渗措施,特别是对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和危废仓库的地面防渗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主要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清单见表3

3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污染源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pHCODBOD5、氨氮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

·按要求设置标准雨水和污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污口(源)》(GB15562.1-1995)设置图形标志。建立规范化排污口档案;

·厂区雨水排放口配备紧急切断系统,事故状态下可将雨水送至污水站处理。

纳管废水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2规定的间接排放限值、《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19号)和《关于调整<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部分指标执行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要求。

废气

焊接废气、水性涂层废气、印纸废气、印花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及恶臭

·水性涂层废气与印纸、印花废气收集后一起经水喷淋+高压静电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天然燃烧废气与水性涂层废气与印纸、印花废气一起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

·焊接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车间设置抽风换气装置,保证车间内良好通风。

·加强各类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

废气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中的新建企业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中的无组织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A.1特别排放限值、《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噪声

·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如选用低噪的风机等,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降噪措施,如风机需安装消声器、加装隔声罩等;

·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加强对员工的环保教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文明操作,轻拿轻放。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标准要求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

·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焊材、废印花纸、废电子组件收集后外卖; 

·污泥外运无害化处理;

·废胶、废油墨、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废抹布手套、废洗车水、废油剂、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地下水及土壤

·化工料放置于原料仓库内,各类原料及固废不得露天堆放,采取防风、防雨、防渗等措施,防止渗漏污染土壤;

·设置完善的废水、雨水收集系统,生产车间、污水管线及污水处理设施均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降低污水泄漏造成的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风险;

·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和化工料仓库,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厂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水和土壤;

·实施分区防渗。

防止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风险防范措施

·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

·化工原料及危险废物运输风险防范措施;

·化工料及危废暂存、使用过程中安全防范措施;

·消防措施及防渗措施;

·电气措施;

·火灾爆炸风险防范措施;

·末端处理防范措施;

·“三级防控体系建设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加强防范,减少环境风险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兹有浙江诺展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高端智能石墨烯电热毯建设项目拟建于崇福镇崇福经济区杭福路1069。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同时符合“三线一单”管理要求。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环评认为,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由于项目本身在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环保法规,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当地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尽量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项目拟建地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单位。

2、主要事项:项目建设和运营后的环保方面相关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桐乡市环境保护局联系和反映。

1、建设单位:浙江诺展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崇福镇崇福经济区杭福路1069

联系人及电话:陆工  18858364720

2、环评单位:浙江盛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736415886

联系地址:桐乡时代广场A1203室办事处

3、环保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行政许可科

地址:嘉兴市桐乡市康民东路58(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3-88112019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1214日至1228

、公众意见表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23).docx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诺展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14